取消延期政策 延期取消政策 預訂 保留時效 預訂後請於T+2日內完成訂金匯款,逾期將逕行取消。 改期 完成訂金匯款後,原訂住宿日期可往後更改乙次,若更改住宿日期為原訂日以前則不限更改次數。請電聯或訊息洽詢管家更改入住日期。空房及價格即時更新,依詢問管家當時為準,差額於尾款結帳時多退少補。 延期 延期辦法 完成預訂後如因個人因素不克前來,可延期乙次,以原定入住日期延後三個月內入住為限,若仍不克前來則依第一次住宿通知延期的時間,依取消辦法比例辦理退款。若延後期限內不克前來,可接受轉讓,以原訂房人名義通知管家即可。可保留原本匯款之訂金金額,擇日再預約住宿日期。第二次預約價格依當時為準,抵用已付訂金。 取消 取消退款辦法 除特殊優惠方案外,皆照觀光局定型化契約辦理:入住日14天以前可全額取消退款,14天以內依比例收取手續費。即使預約14天以內的住宿,完成訂金匯款視同同意此條款!如需取消仍依比例收取手續費喔~詳細手續費比例:住宿日14日前(不含入住日)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不含入住日)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不含入住日)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不含入住日)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不含入住日)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不含入住日)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特殊優惠方案,指方案內容標示為不可退款方案者,恕無法辦理取消退款,唯可轉讓、延期乙次,或更改住宿日期在原定日期前則不限更改次數,詳見改期及延期辦法。 天災處理辦法 全額退款標準 台東縣或是旅客居住地發布陸上警報或停班停課通知台東聯外交通鐵路公路阻斷(以鐵路局/公路局發布為準)航班或船班停駛(需檢附停駛證明)以上其一可全額退款已付訂金 半額退款標準 入住前(七天內)有颱風預報,若擔心颱風登陸可告知管家預警式取消。後若原訂入住日期當天未達全額退款標準,將退回半額訂金。或是您也可以選擇延期保留訂金,可能會比較划算,詳見延期辦法。 未達以上標準 單純下很大雨不想來,這是個人因素,建議您辦理延期,或是推薦您去知本泡溫泉、去獨棟咖啡店窩一個下午,你會發現其實沒有那麼糟。台東一年大概只有10天會有滂沱大雨,如果天氣不好通常都是法式綿綿細雨,而雨霧裡看遠山,比平常更美。